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参与清明祭扫的有关通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期。为有效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不在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就疫情期间严禁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清明祭扫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在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私坟、宗祠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
二、严禁借清明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及宗族活动;
三、严禁组织或参与清明聚餐聚会活动;
四、严禁默许、放任家属参与清明现场祭扫;
五、严禁发表和散播清明期间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言论。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广大群众。各地各单位要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位,确保令行禁止,对违反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中共永嘉县纪委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