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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的儿媳可以继承我的遗产吗?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编辑 字号:[ ]

  我有两个儿子,他们成家后,我和老伴跟着大儿子过。五年前,老伴和大儿子不幸在一起车祸中丧生。此后,大儿媳一支没有改嫁,我的生活由大儿媳照顾,小儿子则按月给我寄生活费。

  尽管大儿媳待我比亲生女儿还要好,但我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说不定哪天一口气上不来就去了。听说法律规定儿媳不享有继承权,我担心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不能把我的遗产分一些给大儿媳了。法律真的规定儿媳不享有继承权吗?

  彭莉:

  你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你的大儿媳可以继承你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此,儿媳没有被列入继承人范围。但是,鉴于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的特殊性,《继承法》第12条作出了特别性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

  从你来信所述情况看,在你丈夫,和大儿子去世后,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一直照顾你的生活,应当认定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这样,她就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的遗产。

  如果你害怕在遗产分割时大儿媳的权益被侵犯,你可以立份遗嘱,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