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借给李某1万元现金,当时李某给我打了一张欠条。欠条虽然写了借款数额却没有写还钱的具体期限。现在李某有能力还钱,却不愿意还我。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李某什么时候才能还我钱?
河北省唐山市读者 高中苍
高中苍朋友:
李某给你打的欠条属于一种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如果想要得到法律上的保护,根据我国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不超过两年。你的权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可以从现在起向李某索要欠款,或者给李某一定的还款期限。如果李某仍不还款,你可以向李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