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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如何离婚
发布日期:2015-01-3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字号:[ ]

问:我和丈夫结婚5年了,3年前,丈夫突然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最近,我认识了一个男的,彼此觉得很合适,打算结婚,但因我和丈夫的婚姻关系还没解除,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一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文书。第二是先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这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丈夫失踪,报案记录满两年后,再到派出所开丈夫下落不明证明,然后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为失踪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鉴于第二种途径较耗时间,建议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丈夫下落不明,由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