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妇联,省级产业集聚区相关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好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家庭参与到“最美家庭”活动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家庭文明建设,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睦邻文化,决定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幸福家庭讲最美 美丽庭院亮家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广泛组织开展“幸福家庭讲最美 美丽庭院亮家风”主题活动,弘扬和传播“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的典型事迹和美丽风采,深入基层、进驻万家,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传播科学家教、展示文明家风,激励引导全市广大家庭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活动内容
1.建立宣讲团和示范点。在全市各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及绿色家庭、墨香家庭、美丽庭院等特色家庭中招募一批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事迹感人、群众基础扎实的家庭代表,组建温州市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团,弘扬家庭美德、宣传最美故事,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更具时代性、创新性、感染性。同时,结合“美丽庭院-千户示范万户创建”专项行动,选树一批家庭和、庭院美、家风优的村作为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市妇联“美丽庭院亮家风”项目示范点,以良好家风促进民风政风,助力乡村振兴、“五美”新温州建设。
2.开展“幸福家庭讲最美”活动。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契机,深化家庭文明创建工作,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组织动员各级各类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特色家庭,深入基层邻里、走进美丽庭院,进驻千家万户,广泛开展最美故事宣讲会、最美家庭评议会、特色家庭交流会等接地气、聚人心的活动形式,让群众听得进、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聚力打造新时代新家庭,引导促进广大家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使广大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3.开展“美丽庭院亮家风”活动。继续深化“美丽庭院——千户示范万户创建”专项行动和家庭文明创建活动,重点在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市妇联“美丽庭院亮家风”项目示范点,收集展示各类特色家庭的好家风家训,组织开展家风家训书画下乡、征文及撰写、悬挂、诵读家风家训等多种形式的好家庭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好家风的教化作用和示范点的带动作用,激发“美丽庭院”细胞活力,促进充满生机活力的乡风文明体系建设,筑强乡村振兴“软实力”。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注重结合。各县(市、区)妇联要把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服务妇女、服务家庭、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作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与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美丽庭院、墨香家庭等特色家庭寻找活动结合起来,与“美丽庭院——千户示范万户创建”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移风易俗改革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制定方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妇联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选取特色家庭和重点村代表,组建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团,建立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市妇联“美丽庭院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并组织开展“内容新颖、活动丰富、主题明确”相关活动,点面结合,激励带动更多的家庭参与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建设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各县(市、区)妇联要在成立县级宣讲团基础上,推选3-4名优秀宣讲员作为市级宣讲员,并根据省市妇联项目示范点安排落实明确示范点。市级宣讲员、省市妇联项目示范点及活动方案请于2月15日前上报市妇联家儿部。
3.认真总结,及时宣传。各县(市、区)妇联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幸福家庭讲最美 美丽庭院亮家风”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每个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项目示范点请于6月14日前上报3-5张特色活动照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以县为单位于9月底前上报1个以上活动视频(可以是一次活动的具体展现,也可以是所有活动的综合提炼)及省市妇联亮家风项目活动小结。同时,各县(市、区)“幸福家庭讲最美 美丽庭院亮家风”主题活动情况总结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妇联家儿部。
联系人:李雯虹,联系电话:88968667,邮箱:38628054@qq.com。
附件:1.“美丽庭院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安排表
2.温州市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温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月21日
温州市妇联办公室 2019年1月 22日印发
附件1:
“美丽庭院亮家风”项目示范点安排表
县(市、区) | 省级示范点 | 市级示范点 |
鹿城区 | 1 | 2 |
龙湾区 | 2 | 2 |
瓯海区 | 2 | 2 |
洞头区 | 1 | 2 |
乐清市 | 1 | 4 |
瑞安市 | 2 | 4 |
永嘉县 | 2 | 4 |
文成县 | 1 | 2 |
平阳县 | 1 | 2 |
泰顺县 | 1 | 2 |
苍南县 | 2 | 4 |
合计 | 16 | 30 |
备注:1.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市妇联“美丽庭院亮家风”示范点,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覆盖村、美丽庭院示范村等情况确定。
2.省妇联“百村万户亮家风”项目示范点,由省妇联下拨0.5万元/个的活动经费。
附件2:
温州市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家庭住址 | |||||||
家庭类型 | 联系手机 | ||||||
家庭获奖情况 | |||||||
家庭简要事迹 | |||||||
县级妇联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