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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妇联 字号:[ ]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和鼓励更多妇女投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宣传为我市“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妇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巾帼力量,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寻访活动。

一、推荐对象

(一)温籍或在温工作生活的各族、各界妇女。

(二)已获评往届温州市“十佳女性”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时代特征强。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浙江精神,弘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温州人精神,激扬“追求卓越、守正出新、富于创造、大气包容、美美与共、奋斗奋进”时代内涵;

(三)岗位贡献大。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地或者本行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在引导和教育广大妇女为温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中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社会评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在广大妇女中和社会上有影响力。

、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本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形式

(二)核定正式候选人

推荐人选经组委会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20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将在有关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组委会将在新闻媒体上对正式候选人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评定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

由社会各界人士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点赞,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最后审议和评定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

(四)宣传表彰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

评选出的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将在2023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并进行广泛宣传。

、评选要求

候选人要征求属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单位等部门意见。推候选人企业负责人,须经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需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同意。

五、报送要求

候选人报送材料为:推荐表一式三份,300字左右概况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电子版);一张正面免冠彩照和一张生活照。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968659、88968652

电子邮箱:wzsflzxb@163.com

通讯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3楼1316室

邮编:325009

“最美温州人·第五届十佳女性”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