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规定落地落实,4月11日,温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爱英来乐调研指导乐清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
乐清市妇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办相关人员随行参加,实时交流各部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协作工作中的情况。
一行人来到市人民法院,实地参观法院家事审判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内设心理辅导室、家事调解室等功能室。在实地走访中,陈爱英就乐清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协作工作、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案例、对涉未成年人家庭指导帮扶等情况,与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陈爱英对乐清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给予了肯定。她指出,成功经验的探索和推广来自基层,乐清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具有针对性、专业化,值得进一步深化提炼,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和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